咸阳市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扣“创新发展、绿色发展”主题,着力构建林长制“五大体系”,聚力“五绿”协同推进,展现因林而美、因林而兴、因林而富的崭新图景,实现了生态高颜值和经济高质量协同并进。2021年,咸阳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综合评定,全国关注森林活动工作交流座谈会在咸阳成功召开。
构建林长制“五大体系”

构建林长组织体系
2018年,咸阳市率先在全省试点推行林长制,选定森林资源丰富的旬邑县探索推行,并相继在淳化、彬州、长武3县市成功推开,为全省林长制推行探索了试点经验。2021年2月,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部署要求,咸阳市委、市政府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市、县、镇、村四级林长制全覆盖。为确保林长制推深做实,咸阳市坚持高位推动,市级总林长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市委10名常委、市政府1名分管副市长分别担任市级林长,除科学划定市级林长责任区域外,实行市级林长包抓国有林场工作责任制。全市共设立林长3745个,其中市级林长13个,县级林长226个,镇级林长605个,村级林长2901个,建立起以党政领导为总林长、林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林长制组织领导架构,形成了属地负责、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林长制组织体系。通过林长制推行,各级党政领导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兴林护林积极性充分调动,实现了从“要我干”到“我要干”的根本转变。
构建源头管理体系
林长制推行以来,咸阳市实行“四级林长+网格护林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各级林长定期巡林、网格护林员常态化护林,将森林资源监管重心向源头延伸,持续加强人员、物资、技术保障,不断织密林区巡护网。全市建立起192支2288人的森林消防专业和半专业队伍,落实基层护林员3620名,划定了网格化、全覆盖的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区,常态化开展巡查巡护和先期火情处置等,并严格实行基层护林队伍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机制,真正实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同时,不断强化技术和物资保障,提升物防技防水平,两年来共组织开展森林防火、行政执法等各类演练和培训36场次,更新防火物资35万台件,为各县市区配备森林防火侦查无人机13架,投资3021.5万元建设完成了北部地区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实现了北部重点林区森林防火智能监控系统全覆盖,重点林区火情监测覆盖率达95%以上。
构建制度保障体系
为推动林长制从制度设计真正走向操作实践,严防林长“冠名制”,咸阳市不断强化林长制配套制度建设,以制度保障林长制落地落实。先后制定了《咸阳市林长制市级会议制度》、《咸阳市林长巡林制度》、《咸阳市林长制办公室议事规则》、《咸阳市林长制部门协作制度》、《咸阳市林长制工作督查制度》、《咸阳市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咸阳市林长制市级考核制度》等7项制度,建立起系统完善的林长工作制度体系。全市各级林长认真贯彻落实林长制各项配套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实现了林长制工作的良好开局。2021年10月,市委书记、市级总林长杨长亚主持召开了咸阳市市级林长会议,他在会上指出:“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市生态系统综合治理的迫切需要。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化认识强自觉,站位‘国之大者’,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大意义,着力补齐林业保护发展短板弱项,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市长、市级总林长卫华率先履行林长巡林职责,深入淳化县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督导调研林业工作。市级各林长也纷纷下到各自责任区,督导工作,解决问题。截至2021年底,市县两级林长累计巡林263次,解决森林资源“一张图”变更、林业碳汇检测计量、防火物资购置配备等问题65件。市县总林长以签发总林长令的方式,对森林防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等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要求,林业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的权威性得到进一步提升。各级林长办公室充分发挥同级林长的参谋、助手作用,结合实际,制定了巡林手册、森林资源清单、巡林问题整改督办单等,协调和督促林长制成员单位履职尽责,为林长履行职责畅通渠道、提供载体。
构建保护协作体系
为确保林长制运行畅通,咸阳市创新建立“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公安局长”为主的“林长+”模式,推动依法治林管林。市林长办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咸阳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四长”协作机制实施办法》,为全省首个建立“四长”协作机制的地市。《实施办法》建立了联席会议、联动办案、联合督查、联合宣传、联防职务犯罪等5个方面的协同工作机制。规定了“四长”履行领导、组织、协调辖区内森林生态资源保护管理和执法监督责任的共同职责。协作机制明确林长要负责推动本责任区域各级林长职责的全面落实;法院院长要严格依法审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涉林公益诉讼和涉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检察长要强化林业行政执法与检察司法衔接,对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涉林犯罪案件,建立绿色通道,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公安局局长要加大对涉林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落实“一林一警”制度,强化公安民警对涉林违法犯罪的执法监管。“四长”协作机制为及时依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守住生态红线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构建考核责任体系
咸阳市将督查考核作为林长制落实的关键环节,用好考核这根“指挥棒”,通过建立全面的督导考核和问责体系推进林长制工作取得实效。咸阳市委、市政府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范围进行严格考核。同时,为确保林长制考核问责准确且具有可操作性,咸阳市出台了《咸阳市林长制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考核细则》对县镇两级,重点从林长制体系制度建设、“五绿”(增绿、护绿、管绿、用绿、活绿)目标推进落实、舆论氛围营造3大类28个方面进行指标细化、合理赋分;对林长制工作各成员单位,重点从组织保障、部门履职、重点任务完成、日常工作配合等4个方面进行科学评价。考核结果纳入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考核评价内容,作为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的重要参考,真正做到“工作有目标、考核有指标、结果有运用、奖罚能兑现”。咸阳市市级林长办公室主任、市林业局局长赵强社说:“通过实施林长制,初步解决了林业发展的“五化”问题。一是各级林长的兴林护绿意识显著增强,解决了理念淡化的问题;二是各级党政领导责任压的更实,解决了职责虚化的问题;三是部门联动优势有效发挥,解决了权能碎化的问题;四是分区分类施策更加精准,解决了举措泛化的问题;五是林业综合效益充分彰显,解决了功能弱化的问题”。
聚力“五绿”协同推进

体系化“护绿”固本强基
咸阳市全力推行“四级林长+网格护林员”、“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公安局长”、“一林一警”等制度机制,以“两防一打”(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自然保护地和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等为重点,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扎实守住生态红线。通过打造强有力的专业护林队伍、建设护林智能监测系统等措施,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多年控制在0.2‰以内。对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进行密切监测预防,全市无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传入,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始终控制在4.8‰以内。全市23073株古树名木实行了建档保护。常态化开展“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保护候鸟“清网行动”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严打震慑态势,确保了全市森林资源安全。
工程化“增绿”扩容增量
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统揽,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动能,加快推进“北部山地森林化、中部旱塬果林化、南部平原园林化”绿化战略,以三北防护林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森林乡村建设工程、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等为抓手,持续推进国土增绿。近两年,全市共完成营造林110.2万亩,绿化道路720公里,建设绿色家园示范村119个,建成绿色社区100个、绿色学校39个,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8.81%,活立木蓄积1452万立方米,湿地保护率达到39.69%。2021年,咸阳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严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规定,着眼促进乡村振兴,制定了《咸阳市生态空间治理十大工程》,谋划启动了助力乡村生态全面振兴的“一村万树”等工程,成为新时期推进全市国土增绿的有效载体。
高效化“管绿”提质增效
通过资源数据动态管理、规范自然保护地监管、地方立法等措施,不断强化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促进森林资源提质增效,筑牢生态屏障。广泛应用遥感、GIS等技术手段,常态化开展森林资源补充调查、林地变更调查、公益林和天然林监测,实行资源数据动态调整,全面实现了森林资源“一张图”管理、“一个体系”监测、“一套数据”评价。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预案编制,将13个自然保护地整合为12个,自然保护地批复面积与落界面积相差大、保护地之间重叠、资源保护与开发矛盾尖锐等历史遗留难题得到有效解决,自然保护地范围和功能分区更加科学合理。为了强化依法治林,咸阳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咸阳市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成为全省首部关于湿地公园保护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全市湿地保护管理进入法治化治理的新阶段。
产业化“用绿”惠民富民
全市各级林长把用好青山绿水,加快生态富民作为重要职责,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思路,坚持做好“用绿”文章,走出了一条质量高、效益好、结构优的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不断深化,盘活了林地林木资源,改革红利进一步释放。以“521”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工程、市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等为带动,打造了北部木本油料经济林带、中部渭北旱腰带杂果经济林带、南部时令水果经济林带。将发展苗木花卉产业与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生态旅游等有机结合,形成了“三带、十线、多点”的苗木花卉产业格局。全市累计流转林地178宗,流转金额866万元,发放林权抵押贷款59笔,贷款金额1590万元,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67个,发展林下种养殖10万余亩,年产值1.23亿元,苗木花卉面积达到39.42万亩,10家涉林企业被省林业主管部门认定为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
精准化“活绿”激发潜能
将激发绿色潜能作为赋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聚焦国有林场改革、森林旅游和林业碳汇等重点领域,不断拓展林业发展新空间,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径。咸阳市坚持“保生态、保民生”两条主线持续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形成了功能定位明确、人员精简高效、资源有效监管的林场管理新体制,国有林场发展活力得到有效激发。依托区域资源优势,以森林体验、森林养生、森林康养等为方向不断丰富森林生态旅游内涵,建成了马栏鹿野苑、石门等森林康养示范基地,打造了以礼泉湖、永寿槐树林、彬州侍郎湖等资源为依托的丝绸之路旅游带,以石门山、郑国渠、马栏革命旧址、爷台山等资源为依托的“红绿融合”旅游带。同时,以国家“碳中和、碳达峰”战略为指引,在全省率先启动了林业碳汇交易试点。制定印发了《咸阳市林业碳票管理办法》、《咸阳市林业碳票碳汇计量办法(试行)》,完成了试点县林业碳票测算报告和专家评审,为下一步林业碳汇交易奠定了基础。林业碳汇的探索试点,将真正成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创新举措。(作者系咸阳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