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白河县司法局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
白河县司法局把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作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创建着力夯实以司法所建设为重中之重的新时代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
创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的要求,明确了6个方面28项创建标准,从构建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入手,找准切入口和着力点,理顺管理体制,推进工作创新,提升保障水平,形成一所一品牌一特色的新局面,有效辐射和提升司法所工作能力,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创建工作坚持基础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一起抓,既根植“枫桥经验”的精髓和要义,又体现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同时要重视解决司法所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推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发挥司法所在更高水平平安白河、法治白河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