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菲歇去何须恨,夏木阴阴正可人。6月28日,彬州市司法局新民司法所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授牌仪式在彬州市司法局举行。咸阳市司法局副局长曹大庆,促法科科长李利、副科长朱勃,彬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吕银河,以及市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新民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
仪式由市司法局副局长辛静主持,咸阳市司法局副局长曹大庆宣读《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的决定》,彬州市司法局新民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荣誉称号。
咸阳市司法局副局长曹大庆向新民司法所授“全国模范司法所”奖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吕银河向新民司法所颁发“全国模范司法所”荣誉证书;市司法局副局长辛静向新民司法所颁发“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模范个人”光荣册。曹大庆对新民司法所获得荣誉表示了衷心祝贺。他指出,基层司法所人少事多,承担着繁重的工作任务,能荣获全国模范先进,取得骄人成绩,实属不易。大家辛苦工作得到了充分认同和高度肯定。他强调,希望新民司法所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不忘初心,再接再厉,自觉学习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此作为新起点,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再创辉煌。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吕银河指出,司法行政工作是法治彬州建设的重要一环,责任重大。新民司法所在司法局的坚强领导和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狠抓业务工作,认真履行司法所各项职能,积极发挥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有力保障了各项建设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新民司法所获得全国性荣誉,是彬州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一张靓丽名片,司法行政系统的一件大事喜事。同时他希望新民司法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司法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灵活普法方式,进一步凸显宣传教育实效性;强化服务民生宗旨,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为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提质增效贡献更大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