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审查查明,以习某某、邓某某为首的9人犯罪集团经常纠集在一起,冒充某报社记者,以与报社有广告业务关系为掩饰,雇佣、培训王某某、李某某等人,采取不断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滋扰、纠缠被害单位,以曝光被害单位负面新闻等“软暴力”方式强行向被害单位索要所谓的宣传费,实施敲诈勒索犯罪行为,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