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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启动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
时间:2019-09-23 08:22:25  来源:三秦都市报  作者:张彦刚

 

对象为普通专科学历以下小学幼儿园教师
    为全面提升我省教师学历层次和专业素质能力,省教育厅决定实施普通专科学历以下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行动计划。
    据悉,实施这一计划的培养对象确定为:具有陕西户籍或在陕务工满6个月(提供务工合同)具有高中、中职学历或同等学力(年满18周岁,初中毕业满3年)的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和非师范生在职教师。我省确定以市属高职院校为主,其他高校积极参与的原则开展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
    培养方式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原则,实行弹性学制和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培养院校由录取院校按照小学、幼儿园教师培养目标组织制定,并针对学员特点,合理设置课程体系。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相应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结合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特点,采取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寒暑假以专业理论教学为主,平时工作期间以实践教学为主,循环组织教学。
    创新教学组织形式,坚持送教上门,采取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假期教学与周末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分阶段完成学业。综合运用考试、素质评价、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对小学、幼儿园教师成果进行考核。对学习培训经历、职业技术技能、从业经历等,按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认定为学历教育相关课程学分。
    省教育厅明确,各地尽快组织开展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需求摸底调查,摸清不同区域、不同学段、不同年龄普通专科以下学历教师的需求现状,支持和鼓励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学历提升,做好补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职院校予以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相关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人员,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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